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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2-02

事業單位移工聘僱費用詳情(113.01.01起)

製造業移工聘雇-移工及雇主分擔表
雇主負擔表

項目 製造、營造業移工 備註
薪資 (月) 27,470元 依勞基法及勞動契約規定(自113.01.01起)
就業安定基金 (月) 2,000元 勞動部三個月為一期寄發繳款單,雇主應於期限內持單繳交
健保費 (月) 1,329元 依投保薪資27,470計算,移工自付426元 / 月(自113年1月1日起)
勞保費 (月) 2,115元 依投保薪資27,470計算,移工自付604元 / 月(自113年1月1日起)
每月約費金額 32,914 不含加班費
備註:移工工作期滿之返鄉機票,原則上由雇主負擔;若契約載明另行約定者,則依其約定。


勞工負擔表

項目 製造、營造業移工 備註
居留證 1,000 元 / 年 內政部移民署收費
定期體檢 2,000 元 / 次 入境3天內/6個月/18個月/30個月,共四次
所得稅 年度未滿183天 年度滿183天 按外籍工作者課稅之規定
繳付6% 依國人申報及退稅
健保費 (月) 426 元 依健保局之規定,移工負擔30%
勞保費 (月) 604 元 依勞保局之規定,移工負擔30%
仲介服務費 (月) 1,800 元(第一年)
1,700 元(第二年)
1,500 元(第三年)
依勞動部所規定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服務費之規定向移工收取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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